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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下半年四川金阳县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20人公告
2016-11-16 18:19:09   地区:四川   浏览:0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金阳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 http://www.lszpta.gov.cn/、金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jy.lsz.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为96名。具体岗位见附件《凉山州金阳县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非在编在职人员,详见《一览表》。报考者必须在2016年12月5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和各种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习形式”、“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三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与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委培、定向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报考者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5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6、现役军人。

7、有涉毒行为的。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9、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解聘)不满五年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代报。

(一)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5日至12月7日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

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金阳县政务中心一楼大厅)。

 

(三)报名要求及手续

1、请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

2、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4)报名时领取《2016年金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报名表》(请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及报考岗位编码,并由本人在承诺栏签名确认)。

(四)资格审查:由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各相关招考单位具体负责资格审查。金阳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报名时分岗位报名,如发现报考条件不符,取消报考资格。

(五)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2003]237号文规定,经审查合格的考生,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入面试的还须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六)联系方式:考生所留电话号码错误或不畅通导致考试相关信息延误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应自行及时查阅考试相关信息,电话通知为非必须程序)。

四、考试

1、笔试科目

(1)医务人员:《综合知识》, 卷面满分为100分,占笔试成绩的50%。;《专业科目》,卷面满分为100分,占笔试成绩的50%。

临床医生《专业科目》:《诊断学》、《生理学》、《解剖学》三科合卷,卷面分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