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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承德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6-11-15 22:41:46   地区:河北   浏览:0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承德医学院201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承德医学院,主要职责:普通高等教育

承德医学院创建于1945年,校园占地1235亩,有教职工2156人(含附属医院),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915人;专任教师918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教师总数的72.88%;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300余人,建校以来已培养近3万余名毕业生。学校2015年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有直属附属医院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23所,教学实习医院45所。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2015、2016年全日制普通类高校毕业生,博士可放宽到2014年毕业的毕业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6年承德医学院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6名、管理岗位人员1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承德医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www.hbrsw.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应聘者可采取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应聘,由承德医学院人事处受理。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4日—22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安远路承德医学院人事处,电话:0314—2290601、传真:0314-2291115,电子邮箱:cdmc_rsc@163.com。

2、报名要求:应聘者须填写《承德医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可从承德医学院校园网人事处网页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1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提供由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外地报考人员可将报名表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传真(或扫描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由承德医学院人事处依据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由承德医学院进行电话通知。请应聘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考试考核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