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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省达州市面向北京大学引进博士研究生20人公告
2016-11-11 15:47:51   地区:四川   浏览:0

为加快构建川渝陕结合部区域人才高地,进一步优化我市干部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北京大学引进一批学历层次高、专业能力强的博士研究生到我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面向北京大学定向引进20名博士研究生(含应届毕业生和在职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安排到我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具体招录计划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3.有志于从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具有职位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较高的专业水平;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拟引进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第一轮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 18日下午18:00。

(2)报名方式:报考者登陆“达州人才工作网”,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下载填写《四川省达州市引进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将填好的《四川省达州市引进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扫描后的相关材料(含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及重要科技成果或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院校出具的有关学历、专业证明等材料,海外学历应提供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下同)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dzrcb@163.com。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8日下午14:00

报名地点: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229室

现场登记引进意向,填写《四川省达州市引进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以及经院(系)党组织推荐审核加章的报名登记表(教职工需经学校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录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引进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引进资格。

(三)综合测试

由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综合测试。

 

(四)体检考察

根据测试情况,确定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达州市承担。

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考察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以及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信和职位的匹配情况。对考察中发现有不适宜从事该职位工作的,不予引进。

(五)公示聘用

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未发现影响引进问题的,办理签订就业协议及聘用等相关事宜。

引进博士研究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取消聘用的意见,报审批机关批准。被取消聘用的人员,档案退回毕业院校或交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新录用人员需签订最低服务期为5年的协议(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内离职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相应待遇。

四、待遇及管理

(一)凡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相关条件的,可直接调任相应县级领导职务。

(二)新引进的应届毕业生、不符合直接调任的教职工安排到市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第1年签合同即解决事业编制、明确事业单位正科级待遇同时挂任副县级领导职务;第2年按规定提任事业单位副县级领导职务并继续挂任原职务;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经考核合格,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的,调任县(市、区)或市级部门副县级领导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