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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山西芮城县事业单位招聘135人公告
2016-11-09 22:09:03   地区:山西   浏览:0

为加快全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经县委、县政府研究,运城市人社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35 人,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16年芮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年龄以报名开始之日为时点进行计算,35周岁及以下为 1980 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含 1980 年11月14日,30周岁及以下为 1985 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含 1985 年11月14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到 35 周岁及以下。)

6、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6年11月18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 到2016年11月18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6年11月18日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岗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中专升专科学生、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6年11月18日为截止日期。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4日—2016年11月18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芮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

3、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经报名不得变更。

(2)报名前须登录芮城人才市场网(www.rcrcscw.com)下载并填写好《芮城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

(3)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报到证、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为一式2份,其余复印件为一式1份。

(注:办理人事档案托管的人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才中心出具档案证明材料)。

 

(4)报名人员的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名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 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5)已参加工作的人员如要报考,须持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其报考的推荐书或介绍信,方可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