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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江省土地资源调查办公室招聘8人公告
2016-10-30 16:54:3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土地资源调查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土地资源调查办公室: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增挂“浙江省土地勘测规划院”、“浙江省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牌子。主要承担全省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负责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工作和土地利用数据建库工作,为省国土资源厅提供业务技术支撑。其中,浙江省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协助省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局开展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工作,具体承担政策研究、案件调处、资料管理、动态监管、证书管理、业务指导等日常事务性工作。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6个岗位共8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省土地资源调查办公室2016年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2、工作经历。一般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在全日制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1月15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到专用邮箱:zjlsp@zjlsp.com。附报名表(见附件2)。同时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等材料(要求采用jpg格式文件)。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7天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在网上发布考试通知,不另行发放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者自动获得应聘资格,笔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40%、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时间拟定于12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的专业性、技能性知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结果、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在网上另行公布。

2、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招聘岗位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要求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县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证明、有关政府机关任命文件等。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者进入面试环节,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

3、面试。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岗位认知程度、实际操作经验和综合素质等。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