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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东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建设局质安站招聘8人公告
2016-10-27 19:05:59   地区:广东   浏览:0

为加强广州市从化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质安站)干部队伍建设,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工作人员队伍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从化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

二、用人单位简介

广州市从化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是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建设局属下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依据从化区住房和建设局《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委托书》对辖区内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并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依法进行监督;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负责抽查受监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行为及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负责对受监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存在的质量和安全方面违法行为依照委托权限依法进行处罚;协助区住房和建设局处理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投诉,并进行调查、取证;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详见附件《广州市从化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事业编制公开招聘计划表》。

招聘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执行。

四、报考条件

(一)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穗府〔2014〕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二)资格条件

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计算以2016年11月7日为界,如年龄35周岁以下的考生须于1981年11月8日以后出生。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至2016年11月7日。报考人员的工作经历以毕业后参加工作,单位所缴纳的社保记录为准;应聘人员原为未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国有单位工作人员或者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其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可由原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和社保纪录清单证实。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应聘人员须为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6年11月07日9时至2016年11月09日17时止。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所有应聘人员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进行网上报名。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初审。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初审成功报名的应聘人员请于2016年11月17日12时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招聘职位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比例。对于首次网上报名时间内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延长报名时间,在同一招聘职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报名人数开考。系统初审成功后即可参加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