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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凉山州普格县临聘99名政府购买服务村级幼教点辅导员公告
2016-10-09 23:03:08   地区:四川   浏览:0

因教育发展需要,根据凉府发[2016]25号文件精神,普格县面向社会公开临聘政府购买服务村级幼教点辅导员97名,辅导员在相关行政村(自然村)幼儿教学点从事普通话辅导、行为习惯养成、知识启蒙教育。

临聘原则

(一)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分类管理的原则;

(二)坚持按综合评分,以建档立卡贫困户、户籍、专业、教师资格、学历、普通话水平等级、性别依次优先临聘的原则;

(三)就地就近原则。

二、临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临聘的对象和范围

详细情况见附件《普格县2016年秋季“一村一幼”村级幼教点临聘辅导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犯罪记录。

2、高中及以上学历。红莫日达、马洪、洛甘、哈力洛、祝联、月吾、菜子、耶底、特兹、甘天地、洛乌沟、辉隆12个乡在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临聘人员不够的情况下,学历条件可放宽到初中学历。

3、身体健康,体检、HIV、尿检合格,能正常履行临聘岗位职责。

4、普格县户籍(夫妻双方一方户籍在普格或一方在普格工作的公职人员的家属不受户籍限制)。

5、年龄要求:

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1998年10月8日以前和1981年10月7日以后出生)。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治安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已经聘用为我县“一村一幼”的辅导员。

三、劳务报酬待遇

(一)本次临时聘用的辅导员其性质为非全日制用工(钟点工)。

(二)临聘辅导员自上岗之日起,每人每月给予2000元的劳务报酬。

四、临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本次采取现场报名。在县人社局和教科知局指导下,由乡(镇)、村、中心校组织实施。

2、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3日12:30至18:00。

3、报名地点:普格县附城小学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户口簿、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以上为必备证件,审原件收复印件)、2寸免冠彩照1张。具备几个毕业证的,可同时提供最高学历和相应专业学历的毕业证。

(2)已取得《教师资格证》和省语委、州语委颁发《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的还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未提供的视为未能取得相应证书。

(3)夫妻一方户籍在普格县的,需出具结婚证及夫妻一方的户口薄;

(4)建档立卡贫困户需提供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材料。

报名者提供的以上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临聘资格,造成的后果自负。

(二)确定拟聘人选

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现场确认是否同意调配,如同意调配后放弃岗位,一年内不得再报考我县“一村一幼”临聘辅导员。根据设岗岗位,按照各自岗位报名人员相应的综合评分(报考者各项条件相应得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具体方法如下:

1、户籍条件(30分)。优先顺序依次为本村、本乡、本县。户籍所在地均以户口薄为准。户籍在县城的,都视为普基镇的城镇居民户。(评分标准:本村30分;本乡20分;本县为10分)

2、专业条件(15分)。优先顺序依次为幼儿(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类专业、其他专业。(评分标准:幼儿(学前)教育专业15分;师范类专业10分、其他专业7分、高中学历的5分)

3、教师资格条件(10分)。优先顺序依次为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其他教师资格证书。(评分标准:幼儿教师资格证书10分、其他教师资格证书5分、无教师资格证书不得分。)

4、学历条件(15分)。优先顺序依次为普通全日制本科、其它本科、普通全日制专科、其它专科、三年制中专、高中。(评分标准:普通全日制本科15分、其他本科13分;普通全日制专科11分、其他专科9分;三年制中专7分、一年制中专和高中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