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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新津县事业单位招聘34人公告
2016-09-29 15:05:33   地区:四川   浏览:0

2.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16年10月26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5楼5-8)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五)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其他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考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考试方式及成绩公布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面试成绩以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卫生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计算:

公共类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50%+政策性加分;

卫生类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40%+《医学基础知识》×60%+政策性加分。

2.开考比例:1:3。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其取消或调整情况,于2016年10月20日在新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新津人力资源市场网公布。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于2016年10月29日17点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逾期不再受理。

3.政策加分。

加分条件:应聘人员中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的大学生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6年10月26日9:00-17:00到新津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新津县瑞通路146号一楼,电话:82556732)递交下列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1)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划、服务单位、协议服务期起止期限、服务期是否已满、各年度考核结果、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服务协议复印件及考核表复印件(均需加盖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鲜章)、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9日。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

(3)报考定向公招岗位的志愿者,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6年11月16日前通过新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新津人力资源市场网公布。

5.查分申请: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