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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新津县事业单位招聘34人公告
2016-09-29 15:05:33   地区:四川   浏览:0

为满足天府新区新津分区建设用人需求,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和《新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新津人发〔2008〕10号)有关规定及各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其中:县属事业单位公招31名,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公招3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政治要求。政治思想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二)健康状况。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三)岗位对象。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6年7月31日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程序前取得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16年11月15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2016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定向公招岗位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或在新津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城乡基层项目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和西部计划志愿者。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和报考条件见附件(《新津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不设网上初审和现场报名。

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

四、报名时间

(一)网上报名。

2016年10月8日00:00至2016年10月13日17:00。

(二)网上缴费

2016年10月8日09:00至2016年10月14日17:00。

(三)准考证打印

2016年10月26日至2016年10月29日。

(四)笔试时间

2016年10月29日。

 

五、报名程序

(一)网上注册。

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报考者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职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 报考者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二)填报信息。

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不设网上初审。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四)确定缴费。

1. 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缴费成功后打印《新津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