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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乐山五通桥区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40人公告
2016-09-25 17:02:09   地区:四川   浏览:0

按照《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乐人社办发〔2014〕488号)和《乐山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暂行办法》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我区决定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人数、对象、范围

2016年五通桥区共考核招聘人员40名。招聘单位、岗位、范围、对象及条件见《2016年五通桥区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应聘者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完全符合本公告《2016年五通桥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7)五通桥区在编在职人员。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综合面试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程序

1、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有意报考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如实准确填写《乐山市五通桥区2016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2),并将填好的报名信息表(电子文档)于2016年9月 23日至2016年9月29日17:00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邮箱:1026206527@qq.com。

2、资格审查

区卫计局负责资格初审。(考生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一览表》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一致。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区人社局和区卫计局组成的资格审查组在报名时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初审通过者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和近期一寸标准照两张于2016年9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材料:①信息表(附件2);②个人简历;③身份证;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⑤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⑥主要荣誉证书;⑦其他可以证明其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⑧五通桥区外编制内人员报考的需出具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③~⑧项原件、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3、综合面试。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人员,由我局发给《面试通知书》(考核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得分为60分及以上的,面试结果为“合格”;得分低于60分的,面试结果为“不合格”。综合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3天内在五通桥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tq.gov.cn)公布。同时,在综合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随名单一同公布)。同一岗位进入下一环节最后一名出现同分且超过招聘岗位人员数的情况,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4、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在指定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按规定进行复检,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