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16下半年四川美姑县考核招聘7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2016-09-17 16:05:05   地区:四川   浏览:0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美姑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并报经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中小学教师7名。现将考核聘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简章同时在美姑县人民政府网http://mg.lsz.gov.cn/上发布):

一、考核聘用名额

本次公开考核聘用中小学教师7名,其中:高中教师4名、中学教师2名、小学教师1名,具体考聘学校、专业岗位及条件详见《美姑县2016年下半年考核聘用中小学教师岗位表》(附表1)。

二、聘用范围和对象

全国具备相应报考条件的非在编人员。

三、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4.符合考聘岗位学历、专业等要求。

(二)具体条件

1.年龄:年龄在18至 30周岁(即1998年9月25日至1986年9月25日出生)。

2.学历:学历及专业应符合《美姑县2016年下半年考核聘用中小学教师岗位表》(附表1)的要求。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道德败坏,有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补考科目三科及以上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只现场进行报名,不设网络报名。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如下:

2016年9月25日在美姑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报名,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二)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相应学历、专业的《成绩册》复印件1份(加盖档案管理单位鲜章)。

6.近期两寸照片3张。

资格审查由美姑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美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凡不符合考核聘用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聘用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或隐瞒真实情况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考核方式

(一)此次聘用以面试为主,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面试采取现场答辩、无学生试讲等方式进行,当场公布应聘者成绩。成绩为专家组对应聘者的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等按分项标准独立打分后的平均值。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2016年9月26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顺序及课题: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考生的面试顺序,面试内容临时决定。确定试讲题目后,考生自行准备30分钟,按抽签顺序号依次进行无学生试讲,试讲时间15分钟以内。

(四)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不予聘用。

六、体 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聘用名额,按照考生考核成绩70分及以上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考生的考核成绩并列,并列者则进行第二次面试,第二次面试得分高者进入体检。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同时进行HIV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