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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宜宾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考核招聘1人公告
2016-09-09 15:51:48   地区:四川   浏览:0

请考生在报名前务必阅读完本公告及其附件!

根据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宜宾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1名工作人员。经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人社办发〔2016〕155号)文件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公招信息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www.ybpta.gov.cn/)和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等网站上发布。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岗位条件要求并在2016年7月31日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宜宾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尚处于5年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单位咨询电话附后)。

报名时间:2016年9月20日至2016年9月26日(周六、周日除外)。

(一)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报考者必须完全符合岗位条件,才能报考。

本次招聘中,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宜宾市环境保护局负责报名的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市人社局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准确填写《宜宾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16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1 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 2 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 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结构化面试考核通知单。

三、能力水平测试

本次招聘能力水平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报考者责任感和进取心(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进取意识等)、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等方面以及面试人员专业知识水平。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结构化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面试考核通知单。

四、测试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结构化面试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考生测试成绩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中国三江人才网、宜宾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