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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丹东市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11人公告
2016-08-26 23:48:09   地区:辽宁   浏览:0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在报考人员《报名表》“资格审查意见”一栏填写“同意”,同时审查人员签名。

3.现场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携带资格审查单位签署意见的《报名表》和《准考证》各1份(打印纸均为A4纸),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报名费为50元。

(四)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报名前资格审查和聘用考察时资格再审中被发现的,一律取消笔试、面试或聘用资格,对弄虚作假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填写《报名表》和《准考证》中的岗位代码、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等内容时,要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岗位代码、报考单位、报考岗位,不得漏填或错填。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要填写全称。

岗位代码为报考人员所报岗位的依据,如果报考人员填报的岗位代码与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岗位不相符合的,按岗位代码认定。

5.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要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组织及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

笔试试题均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报考人员于2016年9月15日以后登录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笔试时间、考试地点、准考证号等信息。报考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三)笔试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在笔试结束一周后通过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五、面试

(一)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本次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比例,确定各岗位拟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名单将在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发布。

(二)面试的组织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面试考核时间和地点请于2016年9月28日以后,登录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六、考试纪律要求

根据《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如在考试考核过程中有作弊等情形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至少两人组成。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