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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丹东市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11人公告
2016-08-26 23:48:09   地区:辽宁   浏览:0

为解决我市农村地区乡镇卫生院急需全科医生问题,技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卫发[2015]41号)、《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相关工作的通知》(辽卫发[2016]36号)以及市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印发2016年度丹东市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丹卫计发[2016]102号)精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决定组织实施我市2016年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招聘范围

2016年度我市全科医生特岗招聘计划为11名,其中宽甸县7名,凤城市2名,振安区1名,振兴区1名(详见附件1)。

符合招聘条件的市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人员(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现有在编在岗人员除外;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除外)或符合招聘条件但暂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脱离临床医生岗位2年以上的人员除外)均可报名参加。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被派往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生工作。

(四)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五)医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七)除具备上述所列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符合此条件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符合此条件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

3.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至少2年以上,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4.对招聘到艰苦边远地区的特岗全科医生,其执业资格可放宽到执业助理医师、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前资格初审时间和地点

1、报名前资格初审时间

2016年9月1日至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3:00至16:00时。

2、报名前资格初审地点

丹东市卫生计生委宣传科教科

(二)考试报名时间和地点

1、考试报名时间

2016年9月1日至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3:00至16:30时。

2、考试报名地点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7号窗口(地址:丹东市滨江西路6号)

(三)报名程序

今年我市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工作要求考生诚信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lndd.hrss.gov.cn/index),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填写并打印《2016年丹东市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和《2016年丹东市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见附件3),照片要求为2寸电子版近期蓝底彩色证件照。《报名表》和《准考证》的电子版照片须为同一底版。

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时要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真实、准确地填写各项内容。填写《准考证》的内容为: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岗位代码。其余内容通过丹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后填写。

2.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携带填写完毕并打印(含照片)的《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合格证等证书原件,及招聘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到市卫生计生委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