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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贵州黔南罗甸县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心招聘20人公告
2016-08-18 23:57:15   地区:贵州   浏览:0

根据《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24号)文件要求,2016年我县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心工作人员共20人。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开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

罗甸县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心2016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其中面向罗甸公安局在岗在册协警公开招聘5名。具体详见《罗甸县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心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黔南户籍或黔南生源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2016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中专(高中、技校、职高)文化(具体详见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5月30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要求。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罗甸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7、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条件的人员;

10、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6届毕业生;

11、在罗甸县服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1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人员;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发布公开招聘简章

按照罗甸县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心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拟定招聘方案经罗甸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提前7个工作日分别在罗甸县人民政府网、罗甸县人力资源网公开发布招聘简章。

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工作由罗甸县招聘办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报名时间:2016年8月29日上午9:00至下午18:00。

报名地点:罗甸县公安局一楼大厅(城东新区)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考生本人必须到场,不准代报,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二)报名要求

1、报名工作由县招聘办具体负责。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相关材料,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确认其考试资格;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

2、报考人员向招聘工作组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3、报考人员未将报名表及报名所需材料上交的,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不予退还报名费。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罗甸县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心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份;

2、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照片粘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需在学信网(my.chsi.com.cn)网上进行学历认证查询,将学历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行打印一份后交到指定报名处;具有中专(高中、职高、技校)学历或在 1991-2001年期间取得学历的或军队院校毕业的人员若不能在网上进行学历认证查询的,需由所在学校或学校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