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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30人公告
2016-08-19 00:17:0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属海口市财政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为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院医疗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2011]139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8号)的规定和要求,经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空编和岗位使用计划,结合本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管理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严格考核,择优聘用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进一步优化内部人员结构,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医院医疗事业健康发展。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专业技术岗位30个,其中:医疗岗位24个(其中铁桥分院3个)、护理岗位6个。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执业道德。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2《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2016年度公开招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五)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有其他违反党纪、法律、法规行为且受到处理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形。

五、组织机构

由医院领导、人事、纪检和工会组成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莉娟(院长)

副组长:张梦东、许振培、邓 斌

成 员:唐学斌(院长助理)

刘济诚(工会代主席、行政办公室主任)

周 蓉(评审评价及对外合作办公室主任)

高日扬(党总支纪检委员)

李 明(医务科主任)

程朝霞(护理部主任)

王彩丽(总务科主任)

孟晓红(人力资源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人力资源科,负责具体各项招聘组织实施工作。

六、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市人社局、卫生局和第四人民医院网站上发布,发布时限为十五个工作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以公告时间为准(8月17日-31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地址: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宗伯里34号)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需提供《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见附件1自行下载)、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医师(护士)执业注册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验原件留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纳清单,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材料不退还。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解聘手续。

(三)资格审查

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拟招聘岗位数与资格初审符合条件应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或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环节。

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同时在市卫生局及本院网站公布,并发放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

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分别进行。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按50%计入综合成绩。笔试范围以“医学三基”理论知识为主,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笔试结束后,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竞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同时进入面试程序。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整个岗位应试人员面试成绩均低于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