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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西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招聘2人公告
2016-08-16 23:11:00   地区:广西   浏览:0

面试成绩即时宣布,面试成绩、岗位排名于当天公布在单位工作区域内。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核和体检,若总成绩相同,以实际操作成绩高者排序居前。考核人选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同一岗位的考核人选,如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者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进入面试且合格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对于拟聘用的人选,在广西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五)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所聘用的人员为工勤人员,在驻京办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中安排,不办理入编手续,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薪酬月工资4000元,同时按规定缴付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

拟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后,再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如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可以不予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宜

(一)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名人员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招聘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二)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招聘咨询电话:010—67738042。

原标题: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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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表.xls

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