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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贵州毕节试验区杂志社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16-08-09 17:57:26   地区:贵州   浏览:0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2013〕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黔人社厅〔2013〕11号)精神,为配合我市打造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品牌的要求,结合我社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毕节试验区杂志社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毕节试验区杂志社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㈠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㈢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㈣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8年8月1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1年8月18日及以后出生)。

㈤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㈥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㈦截止到报名时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㈠截止2016年8月8日仍在服务期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

㈡截止2016年8月8日仍在服务期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正式聘用后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㈣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㈤在公务员招考或各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㈥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㈦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㈧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㈠招聘公告:招聘信息于2016年8月8日在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毕节试验区杂志社主办网站“试验区之窗”上发布。

㈡报名时间:2016年8月17日-2016年8月19日

㈢报名地点: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东914

毕节试验区杂志社办公室

㈣联系电话:0857-8222735

㈤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㈥报名办法:

1.报名时需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4张。

2.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㈦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更行通知。

㈧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㈠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用书。

笔试内容为新闻从业知识(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考试当日上午9:0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