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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河北围场县事业单位招聘220人公告
2016-07-25 18:30:06   地区:河北   浏览:0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补充优秀人才,推进全县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2011]8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事业单位2016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教育系统教师60名,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总体原则和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依法招聘、科学招聘、公平招聘,加大公开和监督力度;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提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水平。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拟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事业单位220个岗位进行公开招聘。其中:县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80个(交通局下属事业单位5个岗位属自收自支事业编,司法局正围律师事务所1个岗位自收自支事业编),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80个,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岗位60个。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根据岗位信息表的招聘岗位确定招聘对象。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至35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户籍和技能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在承德市服务的2016年期满或续聘期内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简称“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可以报考“服务基层四项目”岗位(持市级管理部门出具证明报考);985、211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限户籍。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以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2016年7月 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承德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不可以报考;

5、已被我县录用的特岗教师(含试用期内)不得应聘围场农村小学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6年7月23日—2016年7月29日通过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围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围场电视台和围场新闻网面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报考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人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对应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核;报考其它岗位人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对应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报名与资格初审工作同步进行。

 

1、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30日至8月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具体地点:围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围场镇迎宾路——行政服务中心215室)。

联系电话:0314-7528562

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围场县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可从围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填写打印,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张近期同版小2寸蓝底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