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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山东东港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80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6-07-25 14:52:38   地区:山东   浏览:0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根据报考专业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专业技术理论知识。考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为2016年8月12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依招聘职位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区人民医院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护理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可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和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区人社局网站公布。

凡报考临床医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专科毕业生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专业基本素质,实行百分制。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核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报考人数不足招考计划3倍的职位,拟考核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不能低于其他报考人数达到招考计划3倍的职位拟考核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的最低分。

考试总成绩和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张榜公布。考核体检由区人社局负责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核、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服务期五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到用人单位报到后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得调出服务单位。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在镇街道卫生院工作的由区编办根据招聘单位编制情况落实编制,办理转正手续,在区人民医院工作的纳入区人民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在职人员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如与原单位产生人事劳务纠纷,影响入职手续办理的,后果自负。

原标题:东港区2016年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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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东港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计划表.xls

2.2016年东港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港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东 港 区 卫 生 局

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