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16山东东港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80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6-07-25 14:52:38   地区:山东   浏览:0

根据东港区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现就有关东港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招聘80人,其中:区人民医院57人、镇街道卫生院23人。招聘人员全部充实到医疗卫生工作一线。具体招聘专业及人数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镇街道卫生院为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的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2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需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

3、身体健康;

4、护理职位要求具备护士执业资格(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尚未注册的需在有效期内),相应执业资格必须在报名系统中注明现有资格获得年月。

5、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要的专业、资格等条件。

6、东港区内在编人员(含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后自行辞职的)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对参加我市统一选派到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服务满2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4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见附件)。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6年8月2日8:30—8月4日17:00。

查询和缴费时间:2015年8月3日8:30—8月5日12:00。

报名网址:www.dgld.gov.cn(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咨询电话:0633-8829157、0633-3663390。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名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网上初审。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资格。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缴费成功后,登陆报名系统下载打印《东港区2016年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登记表》,并于2016年8月10日8:30—18: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区人民医院招聘临床医学和护理职位的相应核减聘用计划,其他职位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按实有人数参加笔试,根据考试考核情况确定是否聘用。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将被取消资格。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海路50-1号)三楼301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东港区2016年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中打印)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凡专升本、本升研的所学专业须相同或相近,同时提交毕业证原件)、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有执业(从业)资格要求的还需提供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专科岗位报考人员需提交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报考定向招聘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审查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须出具报名人员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单,并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或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