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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衢州市柯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2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6-07-20 13:42:37   地区:浙江   浏览:0

 

2016年衢州市柯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柯城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人员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衢州市柯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柯人劳社〔2011〕31号)和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2名(其中柯城区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衢州分院〕计划招聘48名,柯城区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计划招聘3名,柯城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计划招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请认真仔细阅读每一条文)

一、招聘范围、计划与条件

具体招聘范围、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条件等详见《2016年衢州市柯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16年6月24日-6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衢州市区上街62号)。

3、报名所需材料: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2016年衢州市柯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近期一寸彩照2张、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及其他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1)曾从事工作岗位的认定以劳动合同(或执业证书、进修证)为准,其他证明不作为报考的依据;工作经历的认定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其他证明不作为报考的依据。

(2)硕士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委托报名的,须提供《委托书》(附件3)。

(3)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不能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为柯城区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4、资格审查:本次招聘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区卫计局负责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合格的缴纳考试费用,每门40元,请自备零钱。贫困家庭考生凭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免交考试费用。

5、领准考证:资格审查结束后,在“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柯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和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凭身份证和缴费发票领取笔试准考证。自动放弃笔试的不予退还考试费用。

 

(二)考试

1、笔试。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应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除“紧缺岗位”外的其他招聘岗位按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开考,否则按比例核减(核销)招聘计划数。因报名人数不足而核销招聘计划的,应聘该岗位的考生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报考条件的,可在报名结束后24小时内改报。

“紧缺岗位”按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2开考;如不足最低开考比例或无人应聘,由区卫计局根据招聘单位意见报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继续接受报名(或适当放宽招聘条件后继续接受报名)或降低开考比例等。有关情况等将于2016年6月28日前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