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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河北省国家保密局事业单位招聘13人公告
2016-07-20 11:50:39   地区:河北   浏览:0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委组织部批准,省国家保密局事业单位2016年拟采取单位招聘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秘密载体销毁中心系财政性资金基本保障单位。主要职责是:研究拟定秘密载体销毁技术标准和程序;负责检查和指导全省秘密载体销毁工作;负责省委、省政府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涉密载体的现场销毁;负责省直和设区市党政机关及所属单位、国防军工科研生产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科研院所以及省外驻石机构的纸、光、电、磁介质等秘密载体的销毁工作。住地在石家庄市。

河北省保密科技测评中心系财政性资金零补助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涉密网络、通信和办公自动化系统的保密技术检查测评和风险评估工作;承担保护国家秘密的电磁泄漏发射防护产品的检测工作;为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提供保障等工作。住地在石家庄市。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涉密人员有关要求;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6年省秘密载体销毁中心拟公开招聘保密技术专技岗位3名,省保密科技测评中心拟公开招聘涉密电磁环境测评和涉密网络测评专技岗位各5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及条件详见《河北省国家保密局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见附件)。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

2016年7月18日在河北人社网(www.hbrsw.gov.cn)和河北省国家保密局网站(www.hebbm.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

报名时间:2016年7月19日9:00至7月23日17:00。

缴费时间:2016年7月20日9:00至7月24日17:00

1.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报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