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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南衡南县事业单位招聘7人公告
2016-07-20 11:53:2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关于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和核准备案制度的通知》(衡人社发[2011]5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本次招聘计划人数为7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衡南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术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高等院校在读学生。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市党政门户网、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衡阳新闻网、衡阳人才网、衡南县党政门户网、衡南县党建网、衡南县新闻网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7月15日-7月31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方式

电子邮箱报名:报考者将需提交资料的电子件压缩打包并命名,发送至QQ邮箱(2103496474@QQ.com),需发送的资料为:完整填写的《衡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资质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电子件各1份。咨询电话0734-8550816(唐秘书),13786419863(李秘书)。

2、报名时间:2016年8月1日-8月5日

3、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2)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严格按照专业要求报名,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个人信息与报考专业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制发准考证以前,报考者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资质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提供时间另行通知。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考资格,并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考试

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须达到1∶3方可开考,没有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时量为150分钟。

①笔试内容:共考1场,考试内容为公共知识(20%)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应专业知识(80%),满分为100分。笔试委托专门考试机构命题。

②笔试时间:8月20日;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8月18日-19日。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③笔试成绩将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衡南县党政门户网、衡南县党建网、衡南县新闻网进行公示。

 

2、面试

①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对招聘岗位只有1人且面试对象也只有1人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取消体检资格。

②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工作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综合分析、综合素养、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面试委托专门机构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