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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招聘4人公告
2016-07-15 23:24:51   地区:北京   浏览:0

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质监总站”)于2004年2月由中编办(中央编办复字[2004]22号)批准成立,系中国民用航空局直属事业单位。

质监总站主要职能是对民航专业工程实施质量监督,负责对民航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对民航专业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监督民航专业建设工程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参加行业验收,检查受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和建筑构件企业的资质等级;承办在京民航专业工程项目及货物进入北京市有形建筑市场招标和评标前期的相关协调管理以及评标专家名单的抽取工作;受委托参与民航专业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工作;受委托承担民航工程的咨询服务工作;受委托承办民航专业工程专家库的建设、管理及专家名单的抽取工作;受委托承办机场专业设备安全使用许可申请材料受理及前期审查工作等。

现根据我站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在职人员公开招聘。

一、招聘计划

质量监督员2名,招投标与项目管理人员1名,项目组工作人员1名。

二、岗位要求

(一)质量监督员

1.质量监督员岗位职责

(1)收集整理并监督检查国家、民航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

(2)受理质量监督项目申请并办理质量监督受理书,包括催办申报,受理过程的解释与协调,文函件往来与处理,与地区站或民航机场建设单位的协商等;

(3)实施对民航重点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包括编制质量监督方案、检查受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和建筑构件企业的资质等级和营业范围、监督检查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状况;

(4)参加民航专业建设工程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编写质量监督报告;

(5)跟踪民航各地区管理局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监督站业务进展情况,包括了解项目监督工作动态,办理有关文函件往来,参加有关验收、会议活动等;

(6)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

2.招聘人员条件

(1)年龄:25-35岁;

(2)学历与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机场目视助航工程相关专业,包括电力、电气及其自动化专业;

(3)具有机场目视助航工程施工、监理或质量监督工作经验,同时具有一定的机场场道工程施工、监理或质量监督工作经验者优先;

(4)熟练使用工程建设相关系统和软件;

(5)身体健康,勤于学习,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

(6)能够适应经常性出差,特殊情况需到施工现场或到设计单位常驻;

(7)北京市正式户口。

(二) 质量监督员

1.岗位职责

(1)受理质量监督项目申请并办理质量监督受理书,包括催办申报、受理过程的解释与协调;文件、函件往来与处理,与地区站或民航机场建设单位的协商等;

(2)跟踪总站及各地区站相关业务进展情况,了解项目监督工作动态,按月及时完成相关统计工作,并视需要办理有关文件、函件往来,参加有关验收、会议活动等;

(3)实施对民航重点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包括编制质量监督方案、检查受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和建筑构件企业的资质等级和营业范围,监督检查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状况,编写质量监督通报。

(4)参加民航专业建设工程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编写质量监督报告;

(5)配合完成收集整理并监督检查国家、民航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掌握行业内外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最新动态;

(6)配合完成处内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7)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包括对机场场址复查、机场总体规划评审、初步设计评审等各项工作,负责组织专家、协调落实会议、拟订服务合同协议,编写评审报告。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招聘人员条件:

(1)年龄:25-35周岁;

(2)学历与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软件或硬件专业;

(3)三年以上弱电施工或监理工作经验;

(4)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