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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南望城区招聘、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2人公告
2016-07-14 22:01:0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为优化和充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9名、引进3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引进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引进岗位及人员管理

1、岗位:招聘岗位39人,引进岗位3人,详见附件岗位表。

2、人员管理:公开招聘、引进人员实行聘用制,纳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三、招聘、引进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基层卫生工作,身体健康,最低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

2.具备拟招聘、引进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职位规定的工作经历、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全日制在校学习期间不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3. 本次招聘资格复审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

4、望城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6年8月1日9:00至8月4日17:00。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8月1日上午9:00— 8月4日17:30。

2、公开招考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登录长沙市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www.wangcheng.gov.cn)点击“长沙市望城区2016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入口”进行报名。考生在进行网络报考需进行认真阅读招聘条件,以真实个人资料报考。

3、缴费规定:缴费时间为2016年8月1日9:00至8月5日下午16:00。为确保参考率,收取报名考务费100元/人。

4、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6年8月23日9:00至8月25日17:00。考生登录长沙市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进入“长沙市望城区2016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入口”,登录报名系统点击“准考证打印”即可。

5、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3(含1:3),达不到比例的,则对招考计划按照报名人数进行相应核减招聘职位。

6、报考人员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二)笔试

1.笔试考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采用百分制,其中医学基础知识占40分,专业知识占60分。

2.笔试时量为120分钟;笔试时间为8月27日,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公布:阅卷结束后,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上将笔试成绩公示3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同一职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16年9月7日至9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资格复审地点在长沙市望城区卫计局。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等)、学历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如:资格证、执业证、工作经历证明等)。

3、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四)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方式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3、考生所报岗位如只有1人进入面试,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本组本场次的平均分数,否则视为面试不合格。

(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生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依次排名,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在望城政府门户网上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