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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河北邯郸市农业科学院选聘专业技术人员3人公告
2016-07-10 00:36:5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为缓解市农业科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紧缺现状,根据《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邯人社[2011]31号)精神,结合市农科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急需,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邯郸市农业科学院是邯郸市政府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从事小麦、玉米、棉花、大豆等主要农作物育种和土肥、植保、蔬菜、中草药、生物技术等方面的研究。现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棉花、小麦和玉米三个综合试验站,河北省杂交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二、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选聘方法

公开选聘采取测评、考察的方式进行,按照报名、资格审查、测评、体检和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选聘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所应聘职位并能较好地履行职责;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具体条件

本次选聘农业科研岗位专业技术人员3名,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邯郸市农业科学院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三)不得应聘的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未毕业的全国普通类高等学校在读学生;

4.现役军人;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参加过邪教组织的人员;

7.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未满最低基层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公开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报名时间:2016年7月15日--7月17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按照要求填写《邯郸市农业科学院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二),并提交个人简历、学信网下载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个人近照(2寸,3张),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就业协议书、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涉及年龄等需要计算日期的以发布公告当日为基准计算。

报名地址:邯郸市农研路1号,邯郸市农科院人事处(邯大路南端南堡派出所旁,市内乘55路、28路公交车科贸城下车北行见路标东行约400米)。

报名要求:报名者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者,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二)资格审查。由邯郸市农业科学院根据岗位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人员确定为测评人员。

(三)测评。测评采取面试、答辩方法。主要测评应聘者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调查研究、沟通协调、语言表达、应急应变等方面能力,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综合基础知识,测评总分为100分,设定6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测评时间、地点及要求由农科院电话通知考生。测评结束后,在测评地点公布所有参加测评人员成绩。

(四)体检。各岗位评成绩最高者确定体检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优先,学历学位相同者具有农业科研工作经验者优先。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医院临时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