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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西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招聘3人公告
2016-06-29 20:31:53   地区:广西   浏览:0

为加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及广西水利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操作细则的通知》(桂水人〔2015〕44号)精神,经自治区编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同意,自治区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广西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定于2016年7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其中:管理岗位1名,工程技术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西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中心)的前身是广西水利厅地方电力局、广西水利厅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成立于1985年,2013年2月自治区编委《关于自治区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的通知》(桂编〔2013〕90号)明确该局名称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中心,增挂广西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的牌子,简称:广西水电发展局。属自治区水利厅管理的相当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0名。主要职能是负责水能资源及地方农村水电行业管理的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建设的具体实施工作,承担农村水电安全监管的具体事务性工作等。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全社会,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参加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五)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应聘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四)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五)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要求需回避的;

(六)其它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的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3人,其中管理岗位1名,专业技术岗位2名。具体要求如下:(见附件)

注:年龄≤35,即从发布公告之日推算。

五、招聘工作的步骤和程序

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公开招聘工作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和严格考察、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招聘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

(一)发布公告

制定广西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确认后,在广西人才网和广西水利信息网上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招聘人员数量、应聘人员条件、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考试考核时间安排、报名方法等。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所需材料

(1)应聘者在广西人才网下载、填写、打印专用《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二份,贴好近期免冠2寸彩照,并准备同底2寸彩照1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报考岗位代码及名称),于报名时提交招聘单位。

(2)应聘者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3日至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及方式:请应聘者根据自己报考的岗位携带相关材料到广西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办公室(广西南宁市建政路12号水利厅防汛大楼15楼)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3)考生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则取消相应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