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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雁江区事业单位招聘42人公告
2016-06-28 02:06:23   地区:四川   浏览:0

笔试有缺考科目或零分科目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二)面试

面试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岗位名额,按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成绩排名并列的全部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聘用名额2倍的,该岗位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

《公共基础知识》、《申论》、面试满分分别为100分。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后,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总成绩、《申论》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学历高低确定名次),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对未形成竞争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须不低于本次招聘形成竞争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否则,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体检的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见资阳人事考试网。体检费由考生承担。<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招考机关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考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牵头,用人单位组织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和违法生育情况。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资阳人事考试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由主考机关组织调查。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考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其中,报考岗位编码为113、114岗位的,按照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由本人提供真实完整的人事档案材料,否则不予聘用,且责任一律自负。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