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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东惠州市皮肤病防治研究所招聘4人公告
2016-06-23 11:33:41   地区:广东   浏览:0

惠州市皮肤病防治研究所是惠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为财政补助二类,共有事业编制73名。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检验师和2名药师。为确保这次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2名检验师和2名药师,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2名检验师和2名药师(详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2)年龄计算截止至2016年5月31日止。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2016年7月4日前接受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人员需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2016年惠州市皮肤病防治研究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一览表》(附件3),以电子邮件(以“姓名+应聘岗位”为主题)发送至惠州市皮肤病防治研究所公开招聘专用电子邮箱:hzspfbfzyjs@126.com。

(二)资格审查

由惠州市皮肤病防治研究所办公室负责报名资格审查。网上报名人员在7月5日至7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按照公告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要求,携带内地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学历认证证明、人事劳动关系挂靠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用A4纸双面打印),到惠州市皮肤病防治研究所办公室办理现场资格审查,证件原件验证后立即退还本人。

报名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经惠州市皮肤病防治研究所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名单将于2016年7月8日在惠州市皮肤病防治研究所网站公布。

(三)考试

考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笔试,第二阶段为面试。

1.笔试

笔试试题委托有命题资质的机构命制,笔试范围为相关专业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占总成绩的60%。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惠州市皮肤病防治研究所网站公布。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的门户网站上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惠州市皮肤病防治研究所办公室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面试人选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和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进行面试。不足1:3的比例时,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2.面试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采用当场评分、当场统计的方式,并在现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面试评委由9人组成,对专业技术岗位的面试,评委中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应不少于2/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