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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东省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2016-06-21 01:21:59   地区:广东   浏览:0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报名资格审查

至2016年7月15日,资格审查条件结果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应聘人员。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贴上本人彩色证件照(报名时的同一张照片),连同个人身份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一)笔试

时间定于2016年 7月底。

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广东侨网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和广东侨网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等事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并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广东侨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网上邮件报名信息计算到报名截止日的24:00为止。

(二)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7353738

投诉监督电话:020-87353173

原标题:广东省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服务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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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服务中心招聘职位信息.xls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广东省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服务中心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