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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黑龙江黑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3人公告
2016-06-21 01:32:21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黑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调整补充规定》,结合单位实际用人实际,黑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黑河市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办公室和黑河市经济信息中心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黑河市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办公室,系黑河市发改委代管的财政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协调推进全市重点产业项目建设,拟定省、市重点产业项目年度计划,开展项目会办、督办和管理服务,协调推进全市产业园区建设。

黑河市经济信息中心,系黑河市发改委直属的财政全额拨款副处级事业单位,隶属于黑河市发改委。其主要职责是:组建项目生成研究专家库,研究谋划特色产业项目,分解落实项目谋划生成任务等职责。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3名。黑河市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办公室2名,其中:项目前期岗位1名、项目管理岗位1名;黑河市经济信息中心综合信息岗位1名。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四、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职和非在职人员(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

五、招聘条件(见附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工作态度积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27日以后出生)。

4、第一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岗位条件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本人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需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016年应届毕业生,未领取毕业证、报到证的,需提供学校教务或学生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学历层次、毕业时间、能否如期领取毕业和报到证);1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及同版电子版照片,填写《黑河市发改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见附件)。

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报名人员要进行加分确认。属于项目生的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佐证材料;属于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的提供退出现役证书;属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地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报名时间:2016年6月27日-2016年7月1日

上 午:8:30-11:00 下 午:14:00-17:00

报名地址:黑河市发改委三楼办公室(黑河市爱辉区龙源路57号)

联 系 人:王晓颖

联系电话:0456—6776110

(二)考试

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选,通知考试,发放准考证。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成绩在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1、笔试(试卷100分,占总成绩的60%)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2、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40%)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面试成绩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