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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北浠水县事业单位招聘138人公告
2016-06-15 11:39:10   地区:湖北   浏览:0

1、笔试

(1)笔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2)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等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70%,实行闭卷考试。笔试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和适应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按照鄂人社发[2010]35号文件规定,在湖北省服务且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考生,笔试《综合基础知识》成绩加5分。

(4)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对象,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为1:3,进入面试的末位考生如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有关面试事项在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告。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因上述原因导致有效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及以上,方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

3、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30%+专业基础知识×70%)×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与考核

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若考试总成绩末位的考生分数并列,则录取笔试成绩较高的一方,若双方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一场笔试,并录取加试考试成绩分数较高者。

体检由招考主管部门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门委托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对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考生,取消资格。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考核合格人员集中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能聘用的,取消录取资格。因取消资格或其他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报名咨询电话:0713-4101818

监督举报电话:0713-4240606

原标题:2016年浠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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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浠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xls

2、浠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浠水县委组织部 浠水县人社局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