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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招聘20人公告
2016-06-15 11:45:4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1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急救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位于石家庄市裕华区,占地面积94.3亩(62886平方米)。设有五个国家级培训基地(试验机构):卫生部先心病介入诊疗培训基地、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国家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与考官培训基地、国家医学教育发展中心河北省健康促进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四个省级诊疗中心:河北省神经介入治疗中心、河北省周围血管病研究诊疗中心、河北省中西医结合肝病诊疗中心、河北省内腔镜诊疗中心;同时是河北医科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河北省司法鉴定中心、河北医科大学先心病诊疗中心,设有河北省脑老化与认知神经科学重点实验室。拥有精神卫生科、老年病科、心内科、心外科、烧伤整形科、妇产科、骨科等多个省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发展学科。现有职工1680人,拥有高职医疗专家200余名,编制床位1280张,是国家级爱婴医院,中国医学基金会“爱心病房”单位,2010年中国百家改革创新医院。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5年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0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6年5月3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考生也可采取现场报名或传真、电子邮箱等方式报名,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人事处受理。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3日8时--21日17时。(周六、周日不办公)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人事处

河北省石家庄市东岗路48号尚勤楼503

联系人:杜洋

联系电话:0311-85917030

电子邮件:hbydyyrsc@163.com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报名表》(附件2),可从医院官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