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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芦山县事业单位招聘6人公告
2016-06-06 15:45:43   地区:四川   浏览:0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的报考者现场领取准考证。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薄等)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我局进行相应调减或取消。我局根据考生报名时“是否服从调配”项的选择情况,对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中服从调配的考生,直接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有关情况将于2016年6月8日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对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中不服从调配的考生或服从调配但不符合其他岗位条件的考生作退费处理。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考试成绩按以下办法计算: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5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含专业技能测试)×50%。

(一)笔试。

笔试由我局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综合知识》涵盖职业能力倾向、文化知识、时事和芦山县情等内容。笔试科目不指定参考资料。

2.笔试时间。2016年6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于2016年6月21日在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此次笔试接受考生查分申请。考生可于2016年6月23日前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我局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如有查分情况,查分结果于2016年6月24日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二)面试。

面试由我局组织实施。

1.领取面试通知书。我局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3∶1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对进入面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并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出现的缺额,在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本阶段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所致无法通知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面试。面试方式由我局根据《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试行办法》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五、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考核办法确定。考核方式由我局会同各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并在面试结束后及时组织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我局会同招聘主管部门研究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等后续招聘程序。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