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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芦山县事业单位招聘6人公告
2016-06-06 15:45:43   地区:四川   浏览:0

根据《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试行办法》规定,经批准,现将我县2016年事业单位考试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额共计6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芦山县2016年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备职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招聘对象。

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其中,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将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四)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5.人员年龄要求在18—35周岁(1980年6月1日至1998年6月7日期间出生,具体见岗位年龄要求)。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

5.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报考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采用现场报名。报名工作由我局组织。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年6月1日8:30至6月7日17:30(周末照常上班)。报考人员应携带《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花名册》(附件2)纸质档一份及电子档,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历证明、相关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寸免冠近照2张,到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单位管理股报名并参加资格审查。具体地址:芦山县芦阳镇迎宾大道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09办公室。

本次招聘专业条件审核标准以岗位要求的专业为准,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以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为依据。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已上传雅安人事考试网“下载中心”栏,供报考者参考。

1.选择岗位。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考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须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花名册》的各项内容。报考者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我局可直接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程序的资格。

3.资格审查。我局工作人员根据报考者所提供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现场缴费后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未通过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程序资格。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如系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证明。

4.笔试缴费。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须现场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为50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缴费。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