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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山东宁津县事业单位选聘15人公告
2016-05-29 19:23:33   地区:山东   浏览:0

笔试时间:2016年6月15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采用通用能力面试方式,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岗位工作所必须的基本能力素质。面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选聘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三)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或面试中出现缺考者总成绩为无效成绩。如同一选聘岗位出现总成绩相同者,采取笔试成绩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按考试总成绩,分选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因放弃或被取消体检资格等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察与体检

考察采取等额考察方式进行。按考试总成绩,分选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名单。

考察人选确定后,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按选聘岗位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认真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相关手续是否完备。

体检工作由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本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放弃选聘资格,要向选聘机关写出书面申请,经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取消其选聘资格,并从本岗位中按照综合成绩确定递补人选。

考察、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办理转聘手续

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管理权限,确定拟选聘人员,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和选聘单位、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使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聘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七、纪律与监督

要严肃选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选聘信息将及时在宁津人事人才网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选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选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选聘人员,将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确保选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八、其他

本次选聘工作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本次公开选聘未尽事宜,由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选聘相关信息、通知均在 ( www.njrcw.gov.cn)“宁津人才网”上发布。

选聘咨询电话:0534-5421931

监督电话:0534-5221142

原标题:2016年宁津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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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津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宁津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3、宁津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诚信情况表.doc

宁津县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