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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山西省图书馆招聘9人公告
2016-05-26 20:33:12   地区:山西   浏览:0

根据省人社厅《山西省省直部分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相关规定,山西省图书馆公开招聘9 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七)年满18周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计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其中30周岁以下为1985年5月25日以后出生)。

(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6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九)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十)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在各级机关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十一)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十二)报考者在报名后、聘用前已被党政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聘用为试用期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十三)以上试用期、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截止时间均以2016年5月25日。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招聘非艺术类工作人员9名,具体专业要求、招聘条件详见《2016年山西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计表》。

三、招聘组织

2016年山西省图书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省人社厅、省文化厅的指导监督下,由山西省图书馆组织实施。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此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报名要求以省人社厅公告为准。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山西省图书馆负责,省文化厅指导监督。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考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报名信息不能修改,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三)笔试

笔试由省人社厅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待定。

笔试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60%,最低合格线为60分。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山西省图书馆负责,省文化厅指导监督。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要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考生,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