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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江嵊州市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22人公告
2016-05-26 20:33:31   地区:浙江   浏览:0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中共嵊州市委办公室、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嵊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和调动管理办法>的通知》(嵊市委办发〔2013〕119号)等有关规定,部分事业单位将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6年嵊州市部分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2名,具体的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16年嵊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全日制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年龄18至35周岁(1980年5月25日至1998年5月25日期间出生);

(四)必须符合各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专业)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2016年嵊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五)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六)我市事业单位在岗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社会人员应于报名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名应聘一个职位。应聘人员请于2016年6月 3日至 6月22日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应聘,邮件及附件标题按以下格式注明:姓名+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以附件方式发送《2016年嵊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公告附件2),将个人电子相片粘贴到表中“相片”栏内(填写内容不超过该表设定的一页A4纸大小)到电子邮箱(szrlsb306@163.com)。

(二)资格初审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2016年6月15 日至 6 月27 日。凡与招聘公告条件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其资格。

(三)资格复审

各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应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承担。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持下列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交《2016年嵊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贴上近期免冠1寸照片)、户口迁移证(户口簿)、报到证、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尚未拿到户口迁移证、报到证、学历证书的,可以凭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等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2.社会人员须提交《2016年嵊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贴上近期免冠1寸照片)、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除上述要求外,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应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嵊州人才网http://www.szrcw.com.cn)。

(四)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面试后,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参考《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社部、原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