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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绵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招聘1人公告
2016-05-26 20:36:58   地区:四川   浏览:0

根据《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人社局批准,我局直属事业单位绵阳市文化馆拟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1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直接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本公告和《绵阳市文化馆2016年度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所载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4.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考核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绵阳市文化馆2016年度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6年5月23日——5月31日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

报名地点:绵阳市文化馆5楼办公室(绵阳市高新区火炬东街51号)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资料:

(1)《绵阳市文化馆2016年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

(4)工作经历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市文化馆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将在市文化馆网站公布名单,并电话通知应聘者。请应聘者注意网上查询和保持电话畅通。

(三)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

请参加考核人员在考核当天持报名资料对应原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以后方可参加考核)。

2.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绵阳市文化馆2016年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原件。

(3)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应聘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相符。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专业以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为准。 (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工作经历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四、考核

(一)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应具备的相关专业知识和招聘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

(二)考核方式:

1.试讲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学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应聘者备课10分钟,再进行15分钟的讲课,并进行专业技能考核,以才艺、特长展示方式进行。考核成绩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2.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考核时间为15分钟。考核成绩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三)考核总成绩及体检人员的确定:按试讲考核、综合面试相应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按应聘者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岗位名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最后总成绩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四)考核时间: 另行通知

(五)考核地点:绵阳市文化馆文艺培训中心(长兴街华西证券三楼)

(六)其它:无竞争情况下考核录取最低分数线为75分,考核结果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五、体检

(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综合性二甲及其以上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按照考核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