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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福建省肿瘤医院招聘14人公告(方案一)
2016-05-25 21:08:2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福建省肿瘤医院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其余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

4.报考者应为2014、2015、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届别认定时间以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年份为准);

5.2014、2015届毕业生还须具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或医师规范化培训经历,并具有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已参加规培人员须符合闽卫科教函[2012]404号相关规定。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www.fjphb.gov.cn)、福建省肿瘤医院网(网址:www.fjzl.com.cn)公开发布。

四、报名

1. 报名时间:2016年5月24日——2016年6月6日

2.应聘人员请登录福建省肿瘤医院报名系统(网址:http://rszp.fjzl.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系统将于2016年5月 26日开通,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应对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按照闽人发[2007]104号文件规定,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应及时登录网站缴纳考务费每人80元。报考人员按照报名系统提示缴交考务费,一旦缴纳,恕不退款。

3.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4.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5.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审查

1、考试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技能测试内容为相关专业技能操作测试;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的合计总分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院人事科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其中2016届毕业生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经我院人事科同意后最迟延至公示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

(2)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学历、学位原件、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复印件(2016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信网证明材料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3)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人事科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复印件。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