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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北蕲春县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150人公告
2016-05-20 14:07:47   地区:湖北   浏览:0

(九)在基层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且考核称职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应聘人员,应携带原招录时的报到证、服务合同、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书),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

 

(十)领取准考证。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应聘人员于2016年6月15日至6月17日凭本人身份证在县人社局培训考试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和内容

①应聘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事业单位的,笔试内容以专业知识为主,各专业试题均实行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合卷100分,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各占50分,考试内容见附表。

②应聘县水利系统事业单位的,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综合基础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公文等常识,两科合卷,满分为100分。

③应聘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报考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报考残疾人就业教师的,笔试内容为中等师范语文课程;报考县理工中专电子信息专业教师的,笔试内容为电子信息专业课程。笔试满分为100分。

④应聘县畜牧系统事业单位的,举行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和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写作》(《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占70%)和畜牧兽医专业基础知识和畜牧法律法规(占30%)等。笔试满分为100分。

具体各岗位专业知识科目考试内容见附表。笔试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开考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招考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可在相同类别岗位或者相近专业中公开调剂。如没有调剂的或调剂不成功,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少数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和乡镇基层及偏远事业单位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经招考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2、笔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6年6月18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等事项具体见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1、面试内容

①应聘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单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行业和岗位的适应性。

②应聘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

说课内容:报考特殊教育教师的,说课内容为县特校现行使用的小学语文教材,选择针对智力、脑瘫、学前康复类型学生进行说课;报考残疾人就业教师的,说课内容为小学语文教材(人教版);报考理工中专教师的,说课内容为县理工中专现行使用的电子信息专业教材。

③应聘县水利、畜牧系统事业单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行业和岗位的适应性。

2、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每一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招考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同意,考生自愿申请可在相同类别岗位或者相近专业中公开调剂。如没有调剂的或调剂不成功,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少数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和乡镇基层及偏远事业单位岗位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经招考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可适当放宽面试开考比例。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招考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可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有关面试事项另行公告。

3、面试成绩的计算。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考官评分平均分的方法计算。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因上述原因导致有效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