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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东广州开发区北京师范大学实验学校补招9名教师公告
2016-05-17 22:58:15   地区:广东   浏览:0

北京师范大学广州开发区实验学校是北京师范大学与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合作举办的十二年制普通公立学校,是黄埔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为确保我校新开办教育发展需要,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我校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2009〕第139号令)和市、区关于事业单位进员管理的有关规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现发布本公告。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学教师共9名。考点设在北京,由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部组织实施。具体招聘职位见附件1。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分配;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需要;

4.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须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已取得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的要求,符合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条件。

7.同时具备以下具体资格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各职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1.应届毕业生报考条件: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或教育部部属6所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应在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在职人员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为正式在职在编教师,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以及两年及以上专任教师工作经历。时间以2016年5月17日(公告日)为界。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报考:须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者,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4.相关年龄年限的计算:以2016年5月17日(公告日)为界(以年龄要求35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81年5月17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特级教师,地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等特别优秀教师可放宽5岁。

5.报考人员还应具有以下条件:

(1)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报考其他学科教师职位的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2)报考英语教师职位,应通过专业英语八级考试;

(3)报考人员申报职位须与其大学期间所学专业相符,其中应届硕士研究生须以研究生专业报考;

(4)所有应聘教师职位的人员(2016届毕业生除外)必须持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6届毕业生须承诺在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6.通过考试的拟聘用人员应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5月29日-31日。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31日下午17点整。

2.报名方式:发送简历到bsdgzfx@126.com,并命名为“姓名-应聘学科-毕业院校(专业)”。

3.每名报考者根据所学专业限填报1个具体职位。每个学科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才能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作相应调整)。

(二)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

1.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2016年6月2日,北京师范大学,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

2.通过简历筛选的考生网上下载《报名表》和《资格审查目录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提供《资格审查目录表》所列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