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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聘29人公告
2016-05-12 18:55:1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系福建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高等专科医药卫生类公办学校,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9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0年5月1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前);其余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fjwzy.cn)、福建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fjedu.gov.cn/)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3日——2016年5月22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通过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http://zp.fjkl.gov.cn),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费用80元(应在报名前事先办理开通网上支付功能,通过建设银行龙卡支付,相关业务可咨询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名。报名时应明确具体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资格初审:学校对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为2016年5月13日16:30至5月23日16:30。

申诉时间为2016年5月13日17:00至5月24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将通过网络银行退还报名费;资格初审通过但未参加考试的,不退还报名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需在指定时间内登录上述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退还报名费。

(2)资格复审

笔试后将依照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求,根据公布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考生的资格条件以资格复审为准,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从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时间将在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fjwzy.cn)另行通知。

符合条件通过笔试人员请于资格复审截止之日前将复审材料送到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考生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应聘报名登记表》(需考生本人签字);

(2)二代身份证;

(3)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6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证明材料的,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毕业成绩表,并书面承诺能够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

未能如实和按时提供以上材料(含缺少材料),不得参加面试。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理论知识,面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实践技能与综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