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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江交响乐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人公告
2016-05-11 17:59:51   地区:浙江   浏览:0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交响乐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交响乐团:浙江省文化厅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主要承担交响乐、管弦乐以及相关铜管、木管、室内乐的创作、演奏和教育、推广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4个岗位共4人,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我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交响乐团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专业。我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按适岗优先、适当从宽的原则认定。

2、工作经历。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一般凭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原始记录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本次报名采取邮寄的方式。报名材料以寄信地邮戳时间为准,自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5月30日止,逾期报名者可不予接受。来信请寄:杭州市马塍路31号409室(邮编:310012),请在信封上注明“应聘”,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材料:

(1)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等招聘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

以上材料各提交一份(套),复印件一律不退还。

3、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5天内,我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话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4、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我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1、演奏员岗位

考试之前,应聘者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等招聘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网上通知,并电话通知有关人员。

考试采用现场演奏与专业知识问答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现场演奏及专业知识问答分别按照70%、30%计入总成绩。

现场演奏主要考以下内容:

(1)自备曲目(古典曲目和现代曲目各一首);

(2)现场视谱演奏

专业知识问答主要考测应聘者本专业的相关理论知识等。

考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2、作曲岗位

(1)初试。本人创作作品(8分钟以上)刻成CD或U盘,于寄报名材料时一同寄上。报名结束后,乐团将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初审,根据作品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复试。复试采取面试方式。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网上通知,并电话通知有关人员。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及准考证等,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3)面试方式:

A、现场乐曲配器(一首4-6分钟乐曲)

时间:9:00-12:30(三个半小时)

B、器乐演奏(演奏乐器及曲目自定)

时间:13:30开始

3、舞美(音响操作)岗位

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初定于2016年6月上旬在杭州市内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理论知识和对交响乐的了解等。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并电话通知有关人员。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及准考证等,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一般包括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水平、沟通协调等综合素质。

(三)体检、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