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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宜宾翠屏区引进在职优秀教师20人公告
2016-05-11 18:06:09   地区:四川   浏览:0

根据翠屏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引进一批在职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名额和岗位

引进名额20名,部分引进岗位如无人报考或未录用,其岗位指标经教育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转为考调指标,具体岗位详见《2016年翠屏区面向全国引进考调在职教师岗位表》。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不含翠屏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立案审查期间的教师不得报考);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与报考岗位相一致的近三年及其以上(以公办学校在编在职的时间为准)任教经历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其以上等次;普通话符合要求(幼儿园、小学二级甲等及以上;初中和高中的语文学科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余学科二级乙等及以上),报名时提供的学历专业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须与报考职位对应,身体健康。

(二)报考城区学校(东城、南城、北城、西城、南岸、安阜、西郊街道办事处范围内学校)引进岗位的教师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省委、省政府或省级以上教育、人社部门联合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德育工作者等教育类荣誉称号者。其中,具有省级以上特级教师或全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中小学(含教师培训机构)男性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2.获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命名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学名师或相当荣誉称号者;

3.获省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所属教研职能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一等奖且获奖项目与报考岗位一致者;

4.获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并签章的“四川省农村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结业证书”,且具有市级骨干教师(或同级骨干教师培养人选)荣誉称号者;

5.获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教学名师或省教厅颁发的“四川省首届教学名师培训结业证书” 荣誉称号者。

6.区(县)及其以上拔尖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

7.具有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硕士及其以上毕业证和学位证者;

8.具有与岗位对应的学科副高及以上职称者。

(三)报考农村学校(李端镇、牟坪镇、宋家乡、李庄镇、南广镇、菜坝镇、明威乡、宗场镇、邱场镇、高店镇、金坪镇、凉姜乡、思坡乡、赵场街道、象鼻街道范围内学校)引进岗位的教师除符合引进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市委、市政府或市级以上教育、人社部门联合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德育工作者等教育类荣誉称号者。其中,具有省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中小学(含教师培训机构)男性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2.获得市级及其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命名的骨干教师(含培养人选)、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学名师或相当荣誉称号者;

3.获市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所属教研职能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一等奖且获奖项目与报考岗位一致者;

4.获得市级及其以上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教学名师或省教厅颁发的“四川省首届教学名师培训结业证书” 荣誉称号者。

5.区(县)及其以上拔尖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

6.具有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硕士及其以上毕业证和学位证者;

7.具有与岗位对应的学科副高及以上职称者。

三、引进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须出具本人身份证、正式聘用文件(或转正定级登记表、岗位聘用登记表、工资变动审批表)、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普通话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表、近三年相关单位出具的任教证明、相关荣誉证书及其他反映教育教学能力水平、成绩的相关资料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报名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报名。同时带一寸半身免冠近期彩色同底证件照片3张,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翠屏区2016年面向全国引进在职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经工作人员签字认可后予以登记报名。材料不齐、不实者均不予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