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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北宜都市事业单位招聘33人公告
2016-05-10 14:05:29   地区:湖北   浏览:0

(5)缴费。初审通过后,要及时到银行缴纳100元考务费(依据鄂价费字[2007]18号)。

特别提醒:由于报名与缴费系统不存在关联,需要以银行缴费户名为依据核对缴费人员身份。缴费可以在任何银行进行,也可通过网上银行、手机支付宝等方式支付,但必须以转帐方式缴纳到本公告指定的银行帐户(不得以现金存入方式缴费),务必在“用途”栏注明考生真实姓名,否则将无法确认。缴费后,请考生妥善保管缴费相关凭证备查,并及时登录网上平台关注个人缴费确认信息。缴费截止日为2016年5月22日,过期不再受理。凡在银行缴费成功但在报名系统中尚未确认为“已缴费”的考生,请及时与宜都市人社局联系。

 

收款单位:宜都市非税收入管理局计财股;

缴费开户行:工商银行湖北三峡分行宜都支行营业部;

账号:1807072029220061118。

(6)准考证打印。组织方在确认考生缴费后才发放准考证,考生在准考证发放期才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6年5月25日至笔试前。

(7)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纳入诚信记录,取消其报名资格,并限制其五年内不得报考宜都市职位。

2、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网上公告为准。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笔试时间2016年5月28日(星期六)上午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提供的地址为准。笔试内容为基本素质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

笔试期间,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必须提交《宜都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凡未提交的,视为不符合加分条件人员。

(2)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网上公告为准。入围面试考生的确定:

①根据笔试成绩,按各职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笔试人数不足1:3的应核减招聘职数或者取消该招聘岗位。

②面试资格审查(即资格复审)采用现场审查的方式。由宜都市人社局、教育局、监察局会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入围的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核,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查后,出现入围对象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若该职位无人员递补,应核减招聘职数或者取消该招聘岗位。笔试后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退还报名费。

面试现场打分并当场公布成绩。未按时参加面试者作自动弃权面试,其成绩按零分处理。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一并在网上公布。

3、体检。面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各招聘职位的考生综合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出现并列情形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追加笔试)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考核。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中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出现不符合条件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法同体检)。

5、公示。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并查证核实为不符合招聘条件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另行公示。

6、聘用。公示结束后,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签发正式聘用通知书,被聘到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实行聘用管理,工资福利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为一年。聘用人员在宜都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对不服从统一分配和应届毕业生到今年7月底止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原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