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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四川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55人公告
2016-05-06 18:33:10   地区:四川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省民政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医院)等7个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省民政厅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下同]和四川省民政厅、公众信息网 [www.scmz.gov.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医院) 公益二类 成都市新都区 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医院)系四川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是国家二级乙等综合性医院,主要收治全省各地在各个历史时期、和平时期因战、因公致伤、致残的1-4级残疾军人住院治疗、康复、休养、预防、保健服务;成都市、新都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寿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大邑休养院(第二医院) 公益二类 成都市大邑县 省革命伤残军人大邑休养院(第二医院)系四川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是经国家认定的综合性医院,主要收治全省各地在各个历史时期、和平时期因战、因公致伤、致残的1-4级残疾军人住院治疗、康复、疗养;成都市、大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寿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省复员退伍军人医院(省心理康复疗养院) 公益二类 成都市崇州市 省复员退伍军人医院(省心理康复疗养院)系四川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是国家二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主要收治全省各地在各个历史时期、和平时期因战、因公患精神、神经疾病的复员退伍、残疾军人住院治疗、康复、休养、预防、保健服务;成都市、崇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寿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四川省假肢矫形康复医院 公益二类 成都市武侯区 省假肢矫形康复医院系省民政厅直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民政部脑瘫儿童康复训练示范基地,承担着为脑瘫儿童、三瘫病人、老年人进行康复理疗,为伤残军人、残障人士进行辅具装配及康复训练的任务。是省市社保、各保险公司定点服务单位,省市残联合作单位,也是四川大学等高校教学实习基地,是一家集研发、教学、康复治疗、辅具装配为一体的康复医疗专业机构。
四川省减灾中心 公益一类 成都市武侯区 承担全省减灾救灾的信息服务、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宣传培训和对外交流等工作。
晚霞报社 公益二类 成都市青羊区 为老龄事业和老年人提供有关新闻、信息服务,编辑、出版、发行《晚霞报》。
四川省养老实训示范基地筹建处 核定收支、 定额补助 成都市崇州市 负责省级养老实训示范基地建设的相关组织协调工作。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部分岗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要求限制),并完全符合《四川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6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6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