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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河南林州市住房保障所招聘7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6-05-05 16:11:21   地区:河南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林州市住房保障所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林州市住房保障所专业技术人员7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林州市住房保障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心健康,能适应住房保障所工作需要;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可放宽到35周岁(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林州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应当回避的;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报名确认

1、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http//www.linzhou.gov.cn/(林州红旗渠网)。

报名时间:2016年5月16日至19日(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可在2016年5月16日8:00至5月19日18:00期间登录林州红旗渠网站进入林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单色背景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报考人员按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按要求提交真实、准确的报考申请材料。

(2)报名确认及缴费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确认。通过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缴纳报名考务费60 元,报名确认和缴费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18:00,未按时参加报名确认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林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请务必牢记。

2、准考证打印

通过报名确认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考人员,在2016年5月25日至26日,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3、报考比例

报考各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被取消岗位的退还报名考务费。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负责。

(二)考试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缺少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各100分。

(2)笔试时间:2016年5月28日上午8:00-9:30《公共基础知识》,10:00-11:30《专业知识》。

(3)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专业知识×50%(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笔试成绩于2016年6月6日在林州红旗渠网、林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考生可登录原报名系统查询。

2、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进行资格审查,比例内末位考生并列的一并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注意事项于2016年6月9日在原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审查时间为2016年6月16日,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人员需现场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包括: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及《林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未领取毕业证的2016年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证明,需注明学生所在学校院系、专业、班级、毕业时间及入学时注册学号。未按时提交有关信息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人选出现缺额,从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一次,如再出现缺额,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