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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河北省科学院事业单位招聘3人公告
2016-05-05 16:37:16   地区:河北   浏览:0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省科学院事业单位201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科学院地理科学研究所:现主要从事生态保护与生态修复、区域发展与资源可持续利用及“3S”技术与现代地理学应用等领域的科学研究。现有生态环境、旅游开发、海洋生态、区域经济、土地利用、3S技术研发团队。

河北省科学院应用数学研究所:以应用数学理论探索为本,重点开展与信息技术相结合的应用基础研究,坚持应用基础研究和技术应用研究并重,充分发挥应用数学与信息技术相结合的优势,服务河北省经济建设。目前着力于信息安全技术与应用、IP软核设计与应用、图像处理与模式识别、企业信息化等方向的研究,开展云计算、物联网等方面的前沿研究。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0年5月3日至1998年5月3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5月3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6年省科学院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3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1:《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6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6年5月3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6年5月3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报名程序、方法、要求等请查阅《河北省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准考证发放:由考生按照《河北省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自行下载打印。

(二)笔试

笔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考试内容、笔试成绩查询方式等相关信息详见《河北省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